2019年還有不到兩個月就要過去了,年初定下的小目標你都完成了嗎?
雖然不忍心提醒大家,但是年終總結又快到了,還是那個一招致命的問題,“2019年只剩不到兩個月了,今年你存了多少錢了?”
經歷過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以及即將到來的“雙11”,攢錢是不可能的了,難道就只能等明年重新再來嗎?
不,小編這里還有私藏大招,一起來看看你的賬戶究竟能漲多少錢吧。
1“十三薪”
“十三薪”,即第十三個月工資,也稱“年底雙薪”,是指單位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個人多發(fā)放一個月工資。
對于“十三薪”的計算基數來說——
如果用人單位有明確規(guī)定則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規(guī)定則按照勞動者當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對于年中解除勞動合同而應當支付十三薪的,應該按照解除前勞動者12個月平均工資作為十三薪的計算基數。
現在隨著國家對企業(yè)工資分配的改革,一些內資企業(yè)也借鑒了十三薪的辦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很多企業(yè)的十三薪具有一定的年終獎勵性質。
2 年終獎
年終獎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fā)放的一次性獎金。
“十三薪”和年終獎的區(qū)別在于,“十三薪”更能體現激勵的公平性,年終獎更能體現績效考核的結果。
注意,“十三薪”和年終獎都是工資的組成部分,如果勞動合同或單位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有“十三薪”或年終獎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單位就應按規(guī)定足額發(fā)放。
3 帶薪休假工資
根據規(guī)定,職工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長,分別擁有5~15天的帶薪年假時間。
關于休假期間的薪資問題是這樣規(guī)定的:如果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怎么樣?一筆一筆算下來,是不是有種意外之財的趕腳?
希望大家年底都可以腰包滿滿地回家去啦。
2019-11-05 青島日報
2019-11-05 鳳凰網青島
2019-11-05 青島日報
2019-11-05 青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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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青青島社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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