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檢察機關(guān)依法對逄炳華批準逮捕
來源:中國檢察網(wǎng)
青島新聞網(wǎng)4月5日訊(記者 陳志偉)青島新聞網(wǎng)記者從中國檢察網(wǎng)獲悉,近日,青島市黃島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野生動物罪對犯罪嫌疑人逄炳華批準逮捕。
犯罪嫌疑人逄炳華為牟取利益,多次從周邊村民手中收購貓頭鷹、野兔等野生動物130余只進行銷售。
經(jīng)山東省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查扣逄炳華出售野生動物的種屬及保護級別分別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三有”保護動物等。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此前報道
逄某華指認未銷售的野生動物
據(jù)逄某華供述,自2019年12月以來,他累計賣給程某森野兔110只,野雞1只,野鴨3只。另外,逄某華供述先后向某飯店銷售野兔40只,野鴨、野鴨、山草雞、斑鳩等野生鳥類260余只,及各種雜鳥若干。
民警在逄某華家中搜出野生動物
辦案民警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逄某華所出售的野生動物均來自他同村的村民逄某超(男,26歲,青島西海岸新區(qū)人),于是將逄某超抓獲,隨后又抓獲了其同伙于某銘(男,30歲,青島西海岸新區(q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