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裝被處罰 將無法享受車檢新政 青島交警召開“炸街”擾民專項整治新聞通氣會
青島新聞網5月19日訊 (記者 劉文超)5月19日上午,青島交警召開機動車非法改裝“炸街”擾民專項整治新聞通氣會,就今年以來青島市非法改裝車輛查處工作、整治措施等進行了通報。據了解,截至5月15日,全市共查處非法改拼裝車違法行為422起,根據群眾舉報,落地核查線索158條,走進汽車維修、銷售企業(yè),開展針對性宣傳教育活動62場次,曝光違法駕駛人112名。
還靜于民 聲吶識別揪出炸街車
讓市民直呼“太吵了”的“炸街”,多來自于非法改裝的汽車和摩托車,駕駛人通過瞬間提速、轟踩油門、疾駛競駛等方式,發(fā)動機、排氣筒會發(fā)出巨大聲響,擾亂了正常的環(huán)境秩序。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閻冰介紹說,今年以來,青島交警部署開展“靜夜守護”整治行動,利用聲吶識別抓拍系統,對涉及非法改裝“炸街”的信息進行回溯,研判車輛動態(tài)行駛軌跡,梳理出重點車輛及重點對象,第一時間推送至各大隊,采取路面查緝和傳喚車輛所有人的方式落地核查,及時處置非法改裝違法行為,大大提高了主動發(fā)現率和有效處置率。
據介紹,下一步,青島交警還將充分發(fā)揮“守點、巡線、控面”和“交警鐵騎”的勤務優(yōu)勢,有針對性地開展路面日間和夜間設崗檢查,加大對城市主要干道、旅游景區(qū)、商圈酒店等重點部位的管控力度,提高視頻巡查和路面巡邏頻次,及時發(fā)現查處機動車改裝排氣管、加裝光電設備和高音喇叭、更改車輛外觀等重點違法行為,還靜于民,讓市民安心。
據介紹,下一步,青島交警還將充分發(fā)揮“守點、巡線、控面”和“交警鐵騎”的勤務優(yōu)勢,有針對性地開展路面日間和夜間設崗檢查,加大對城市主要干道、旅游景區(qū)、商圈酒店等重點部位的管控力度,提高視頻巡查和路面巡邏頻次,及時發(fā)現查處機動車改裝排氣管、加裝光電設備和高音喇叭、更改車輛外觀等重點違法行為,還靜于民,讓市民安心。
因非法改裝被處罰 將無法享受車檢新政
會后,記者們一起走訪了位于市北區(qū)南京路209號的青島中青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市車管所副所長山青告訴記者,現行9座以下(含9座,面包車除外)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的檢驗周期為6年內(不含6年),免于上線檢驗,6到10年,第6年和第10年需上線檢測,期間需2年申領1次檢驗合格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山青表示:“如果車輛因非法改裝被處罰,則不能享受車檢新政。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需上線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上線檢驗1次;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上線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針對非法改裝車“炸街”擾民的違法行為,青島交警嚴格源頭管理,對新車注冊登記、車輛轉讓登記、在用車年審進行嚴格管理,加大對車輛外觀、發(fā)送機、進排氣系統等重點改裝部位的檢查,凡有擅自加裝渦輪增壓、改動排氣管或者消音裝置等非法改裝情形,不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及法律法規(guī)的,一律不予通過檢驗。
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處以200元罰款處罰;對因非法改裝排氣管或加裝其他裝置導致產生交通噪聲擾民的改裝車,依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之規(guī)定,處500元以下罰款處罰,并責令恢復原狀;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fā)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規(guī)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七十八條第五項,處以200元罰款處罰;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擅自改裝機動車的,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之規(guī)定,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予以查封。涉嫌其它違法行為的,交警部門將固定證據,移送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