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妻子許某病臥在床最需要人幫助的時候,丈夫劉某離家出走,至今未歸。昨天中午,記者到麗水路5號許某的家中采訪時,聽到的是在場八位鄰居和居委會干部對劉某的齊聲譴責(zé)。
劉某今年70歲,他和比他小1歲的許某于1972年結(jié)婚,兩人都是二婚。前年9月15日,許某被一小學(xué)生騎自行車把腿撞斷,住院1個月,腿上打了7個鋼釘。
出院以后又過了1個月,一天晚上劉某離家出走。當(dāng)時許某病臥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正值冬天,許某因凍餓發(fā)出的哭聲驚動了鄰居。從此,鄰居們和樂清路二居委的干部們成了許某的“保姆”。幫助她端小便,給她送飯吃。居委會的黃新敏助理正月初一來送餃子,臘八節(jié)來送臘八粥,對門的張師傅等鄰居也來送吃的,幫助干活。許某感激地流著淚說,幸虧了這些好干部、好鄰居。中央電視臺《夕陽紅》欄目還曾播出了許某在社區(qū)里得到幫助的報道。
去年12月1日,劉某到市南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劉某說許某對他孩子不好,經(jīng)濟上不公開,等等。市南法院12月26日要求雙方回去再考慮一段時間。
居委會的干部和鄰居們認為,盡管“清官難斷家務(wù)事”,但許某病臥在床的時候,劉某卻離家出走,太不應(yīng)該。(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