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妻子涉嫌挪用公款四百多萬元一事敗露后,丈夫趙斌陪同其一起逃至北京。近日,市南法院以窩藏罪判處趙斌管制兩年。
趙斌的妻子單冰是我市某銀行儲蓄員。她利用工作之便,將儲戶的存款轉(zhuǎn)入自己的名下。1999年11月至2000年9月,單冰涉嫌挪用公款達四百多萬元,并用這些錢在外面開了家飯店。單冰挪用公款的事情敗露后,趙斌和單冰一起潛逃到濟南、北京等地。兩人于去年9月在北京臨時租住的房內(nèi)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檢察機關正在對單冰挪用公款案進行審查。
法院認為,趙斌在知道妻子挪用公款的情況下,為她提供隱藏處所、財物等以幫助她逃匿,其行為構成窩藏罪。因趙斌認罪態(tài)度較好,法院判處趙斌管制兩年。(宋振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