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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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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版
一單位擅挖人行道被罰
[4月4日 2:7]
1日,交警支隊設施處的民警在路查中發(fā)現(xiàn),市南區(qū)蓮島路上有一段100多米的人行道被挖開,影響了附近居民的正常通行。經(jīng)查,該單位沒有到交警部門辦理任何手續(xù),屬于違規(guī)施工。民警當即要求該單位停工,并立即補辦手續(xù)。對該單位擅自挖掘道路的行為處以200元罰款。交警部門歡迎市民積極舉報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現(xiàn)象,舉報電話是:5825012。周江波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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