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97年6月,我市出臺《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規(guī)定》。4年過去了,現在情況究竟如何?昨晚,記者跟隨市民政局聘請的社會監(jiān)督員金平安和有關工作人員,上街“巡查”發(fā)現,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情況仍然比較嚴重。
昨晚7點30分,我們來到西藏路和滋陽路路口,看到7堆焚燒過的黑色的紙灰,有的還在冒著火星。就在這些紙灰旁邊,一位66歲的老太太和她的女婿正在燒紙。金平安走上前去,問他們是否知道我市已禁止焚燒祭奠物品,老太太的女婿連聲說道,就這一次了,老太太也說對不起,再也不燒了。一會又見兩個中年男人胳膊底下夾著紙走過來,經金平安等耐心勸說,拿著燒紙回去了。
離開這里,我們來到不遠處的嘉祥路和滋山路路口,又見到兩堆灰燼。
在西鎮(zhèn)九院院內,曲曲彎彎的小路上,有5個人正在焚燒祭奠物品。一位78歲的老太太坐著馬扎在燒。一個40多歲的矮個子男人,不僅不聽勸說,態(tài)度還有些蠻橫。在風景秀麗的八大關內,也有一個人在焚燒祭尊物品。
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要靠大家努力,只有破除陳規(guī)陋習,才能真正提升城市品位。(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