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消息近日,長沙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湖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馬其偉受賄一案。站在被告席上一字排開的4個人同是一個家族的成員,這4個人除了馬其偉本人,還有他的妹妹馬淇英、小女兒馬驥、二女婿黃儉。
現(xiàn)年63歲的馬其偉在湖南省交通廳擔任了多年的副廳長,他握有主管全省公路重點工程及兼任省交通廳招標領導小組成員等重要職權(quán),在一些公路、橋梁建設施工單位看來,他簡直就是一個“財神”;對他的家人來說,他更是一棵神奇的大樹。
妹妹:受賄90萬1994年,湖南省交通廳下屬的省路橋公司參加滬杭甬高速公路浙江段的投標。在此期間,馬其偉的妹妹馬淇英向馬其偉提出,她想在杭州買套房子,但資金不夠,如果路橋公司這次中標了,就請馬給他們打個招呼,分一點工程給她,她再包給別人,從中得點好處費。馬其偉當即找來路橋公司總經(jīng)理,吩咐要分點工程給馬淇英,總經(jīng)理當即表示同意。1995年7月10日,路橋公司中標,隨即安排將該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給馬淇英。馬淇英將這個分包來的工程轉(zhuǎn)包給了個體包工頭陳元生,并從陳元生處收取了16萬元的好處費。馬淇英靠著馬其偉這棵大樹分包工程,好處費源源不斷,先后收受賄賂90余萬元。
小女兒:受賄110萬
1996年10月,湖南省益陽至常德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開始招標。交通部二局三處處長杜會民經(jīng)人介紹找到馬的女兒馬驥,請她通過馬其偉幫忙,并許諾中標后給好處費。1997年1月16日,杜會民與馬驥簽訂協(xié)議,議定中標后給馬驥40萬元的好處費。投標過程中,為保證杜會民能中標,馬其偉應馬驥要求,就如何報價問題向杜會民透露內(nèi)部消息。在省交通廳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推選中標單位的會議上,馬其偉又主動提出讓交通部二局三處中標的主張,以致杜會民中標成功。之后,杜會民依協(xié)議將40萬元劃到馬驥指定的銀行賬戶。此后,馬驥又故伎重演,先后受賄達110萬元。
二女婿:收了15萬1998年6月,廣州公路工程公司湖南分公司參加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建設工程投標。該公司經(jīng)理佘豪請黃儉找其岳父馬其偉幫忙中標,并許諾給好處費。因馬驥捷足先登,先幫助交通部一司廣東處中了標,“湖南分公司”未能中標。同年10月,湖南省交通廳招標領導小組在聽取耒宜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分包問題情況匯報時,馬其偉應黃儉的要求,在會上主動找“理由”提出:“湖南的隊伍在廣東也沒少接工程,現(xiàn)在搞到人家屋門口去了,不分包點工程給廣州公路工程公司湖南分公司,面子上過不去!焙筚芎婪职嗽摴こ讨械牟糠止こ,給了黃儉15.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