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沈陽消息沈陽市法院系統(tǒng)日前公開處理一批違紀法官,其中包括曾經(jīng)獲得“十佳法官”稱號的卞解順。
沈陽市東陵區(qū)法院1996年審理的一樁離婚民事案件,判決后長達4年沒有向被告宣判,被告人為此多次上訪。雖然審理此案的審判員卞解順曾被評為“十佳法官”,獲得過多項榮譽稱號,但沈陽市東陵區(qū)法院決定給予其記過處分。
沈陽市東陵區(qū)法院審判人員邵文榮、王柏巖受理的3起民事案件,未正式登記且審理時間長達3年多,嚴重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被法院予以通報批評。
沈陽市和平區(qū)法院辦公室主任李鐵成、副主任劉凡因為中午擅自到酒店就餐飲酒,頂風違紀,觸犯了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整頓作風的“7條禁令”,受到免去職務、記過和行政警告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