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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規(guī)民約”大于法上門女婿難落戶
2001年08月12日 02:02:08
新華社石家莊8月11日電河北省邯鄲縣北寨前村干部多年來一直堅(jiān)持一條不成文的“村規(guī)”,凡是女方家有兄弟的,其招贅的女婿就不能在村里落戶,從而導(dǎo)致一些“倒插門”女婿及其子女成了長期沒有戶口的“黑人”。

  南堡鄉(xiāng)北寨前村村民郝陸林說,1996年12月28日,他的女兒郝麗芬與肥鄉(xiāng)縣青年高玉貴結(jié)婚,高玉貴決定到女方落戶。但令他想不到的是,按照《婚姻法》很容易解決的戶口問題,在這里卻屢屢受阻。村干部就是不給高玉貴開介紹信,理由是,他有個(gè)兒子,按村里多年的規(guī)矩,上門女婿不能在村里落戶。

  1998年,高玉貴和郝麗芬的兒子出生了,村干部同樣依據(jù)“村規(guī)”不讓上戶口。如今,他們的兒子已4歲了,仍然是個(gè)“黑人”。幾年來,他們一家為落戶問題多方尋求幫助,甚至還走上了上訪的道路。盡管市、縣、鄉(xiāng)多次要求按法律程序解決此事,但村干部拒不落實(shí)。郝陸林不明白,他的女兒、女婿依法結(jié)婚,依法生育,為什么《婚姻法》規(guī)定的權(quán)益在“村規(guī)”面前卻難以落實(shí)?

  村民于軍娥也遇到同樣情況。20世紀(jì)80年代初,她同外村一名青年結(jié)婚,男到女家落戶,成了上門女婿。他們婚后多年沒有生育,后來抱養(yǎng)了一個(gè)女孩,取名王艷。抱養(yǎng)時(shí),他們依法辦理了有關(guān)手續(xù)。但以前一直沒給孩子上戶口。第五次人口普查時(shí),村干部則以她有親兄弟為由不給開具辦理戶口的介紹信,16歲的王艷至今還是“黑孩子”。

  據(jù)北寨前村原村黨支部書記王宗錄和一些村民介紹,村里曾召開過村民代表大會(huì)和黨員大會(huì),大家都不同意給這樣的人落戶,原因是怕增加人口后擠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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