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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做不文明行為傳播者
2001年09月06日 04:03:13
前幾天,在輪渡出口搭乘一輛“的士”,司機態(tài)度倒是蠻熱情。但是,從我一上車,他就點上了一支煙,車內(nèi)立時煙霧彌漫。不得已,我只好打開車窗。后來我說他吸煙太嗆人了。他猛吸兩口,才把那煙蒂扔出窗外。顯然,對我提出的意見心里不很痛快。

  “的士”是青島服務戰(zhàn)線一道靚麗的風景線,“的哥”的形象如何,影響著青島文明城市的形象。青島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有關規(guī)定都曾明示,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和隨便亂扔雜物。作為“的哥”應自覺遵守規(guī)定,從小事做起,處處事事約束自己。在運營時,做到不吸煙,不順手亂扔雜物,免得“毒害”乘客,成了不文明行為的傳播者。膠南工商分局莊奎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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