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購房者拿到了房產證,房產交易才能算得上結束;同時,也只有拿到了房屋產權證,購房者才能正常行使處分房產的權利。”一位房產陪購律師如是說。2月20日,家住頤景園小區(qū)的徐女士稱,房屋自交付以來已經2年多,但至今無法辦理產權證,影響她出租、出售房屋。房產證為何辦不下來呢?徐女士稱,與開發(fā)商有費用糾紛。
補足面積差額合情理
2000年底,徐女士在頤景園小區(qū)購買一套商品房。雖然青島頤景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頤景地產)延誤交房日期,但房屋終于2001年8月21日交付。房屋交付不久,頤景地產通知業(yè)主辦理房屋產權。
徐女士稱,當她來到頤景地產辦理產權證時,她被告知,房屋實際的建筑面積比合同約定的暫測面積超出近2平方米,在補交了8000多元的超出面積房款后,她才能辦理房屋產權。
按照合同約定:“當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出現(xiàn)誤差時,誤差不超過暫測面積1%的,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1%(包含1%)時,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額按實際面積調整!毙炫堪l(fā)現(xiàn),她購買的房屋暫測面積為106.55平方米,2平方米的誤差遠超過了1%。她的確應向頤景地產支付超出面積的房款,但就逾期交房的違約而言,頤景地產也應向她支付違約賠償金。
不賠付違約金無道理
合同約定房屋應于2001年6月30日前交付,徐女士說,頤景地產直到8月21日才交付房屋,逾期交房近2個月時間。按照合同約定:“如非特殊情況,頤景地產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她有權按已付的房價款追究違約利息。逾期交房未超過3個月的,違約利息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來確定!
徐女士稱,在她要求賠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時,頤景地產并未提出免責理由。因此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要求頤景地產給付賠償金。按照當時銀行收取3個月貸款的利率來計算,頤景地產應當賠付3800多元的違約金。當時,她要求賠付違約金,而頤景地產答復說,按照合同約定要與面積補償金分開處理。違約金不予立即支付,而超出面積的房款應當立即支付。
對此,徐女士表示無法理解。同樣按照合同約定計算超出面積的房款,以及計算逾期交房的違約賠償金,頤景地產要求她立即支付房款,卻又為何不主動支付違約金呢?頤景地產稱,“公司沒有處理逾期交房賠償?shù)摹摺,并且其他業(yè)主也都沒有賠付違約金!
山東亞和太律師事務所胡平律師提醒消費者,購房者與開發(fā)商之間發(fā)生購房糾紛的,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的相關約定,盡早協(xié)商解決,以免節(jié)外生枝。如果合同約定,超出面積的房款由購房者支付的,購房者便應嚴格遵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開發(fā)商逾期交付房屋,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責任的,開發(fā)商也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理賠,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立即支付,并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康寧路的郝先生曾問: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原房主無法到場,怎么辦?
山東中青律師事務所冷奎亨律師解釋說,辦理產權過戶時原房主不到場,因此有關單位無法核實原房主的真實意愿。如果原房主因行動不便的原因不能到場,原房主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如果原房主去世,該房屋的繼承人便可直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如果原房主失蹤,那么產權過戶手續(xù)將無法辦理。
東海一路的周先生來電咨詢:其父有權永久居住的房產,他能出售嗎?
山東中青律師事務所冷奎亨律師解釋說,在保障父親居住權益同時,并取得父親的同意后,周先生才可以出售附條件的贈與房產。
掖縣路的畢女士來電求助:1999年4月她購買一處房產,因在外地工作辦證不便,她至今未申請辦理產權,其實開發(fā)商早在4年前就通知辦理。那么,她現(xiàn)在如何申請辦理該房屋產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