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華盛頓3月9日電 美國巡回法院法官米利特9日判處2002年華盛頓地區(qū)系列槍擊案罪犯約翰艾倫穆罕默德(左圖)
死刑,定于10月14日執(zhí)行。
恐怖主義謀殺罪是弗吉尼亞州在“911”事件以后通過的反恐法確定的,迄今只有馬爾沃和約翰艾倫穆罕默德被裁定犯有這一罪行。
約翰艾倫穆罕默德與馬爾沃被指控于2002年10月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及其鄰近的馬里蘭州和弗吉尼亞州制造了一系列槍擊事件,共打死10人,打傷3人。據(jù)稱,他們企圖通過槍擊事件向美國政府勒索1000萬美元。這些槍擊事件發(fā)生在“911”事件一周年后不久,曾在華盛頓地區(qū)引起極大恐慌。右圖:遇害者家屬悲痛欲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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