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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在現(xiàn)場收到一份“跳樓原因說明”,一小時后這名男子被說服,放棄了不理智行為
昨日,一名男子懷抱不到3歲的兒子,站到明霞路1號7樓樓頂聲稱對法院的判決不滿意,要與兒子一起同歸于盡。聞訊趕來的市北公安分局民警登上樓頂耐心勸說,消防特警隊員則在樓下充起氣墊。1個小時后,這名男子終于被說服,自行走下樓頂,放棄了不理智的行為。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記者在現(xiàn)場采訪時,接到一男子悄悄遞過來的一摞事先打印好的“跳樓原因說明”。
樓頂民警勸樓下鋪氣墊
昨日上午8時30分,早報熱線2888000接到讀者電話說,在明霞路1號7樓頂上,有一名男子用繩子將一個孩子綁在自己身上,聲稱要一起跳樓自殺。記者趕到現(xiàn)場看到,這是一座7層居民樓(圖2),樓下聚集了三四百名圍觀者,樓頂上有七八名民警正在說服身上綁著孩子的這名男子(圖1)。威海路消防中隊的特警隊員在樓下緊急布置好了一張40多平方米的氣墊,以備不測。
正待問原因有人送材料
就在記者準備了解這名男子要自殺的原因時,一名男青年用一張報紙包了一摞材料從背后悄悄觸及記者,示意送給記者一份。記者接過來,打開一看,原來是“跳樓原因說明”,此人隨后消失在人群中!罢f明書”是以跳樓男子的口吻寫的,內容大體是:他今年42歲,現(xiàn)居住在延安路,1998年認識了一名本市女子,在戀愛過程中,女方提出為了表達真愛,要求將他父親的一所房屋過戶給自己。1999年12月他們瞞著老人辦理了房屋變更手續(xù)后,于2000年3月結婚,次年生下一子。2002年8月,雙方離婚,經(jīng)法院審理,這處房屋判給了女方。最近,他接到法院的執(zhí)行書,要求他于2004年9月8日前搬出此房。他對法院的判決不滿意,所以要與孩子同歸于盡。
跳樓被勸阻進了派出所
9時40分,經(jīng)市北公安分局民警的全力勸說,這名男子終于離開樓的邊沿,表示要按照正常合法的程序,到法院為自己做進一步的申辯。
據(jù)現(xiàn)場民警介紹,這名男子爬到樓頂上的不理智行為,不但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還涉嫌殺害自己的親生孩子未果。隨后,民警將他帶到當?shù)嘏沙鏊邮軐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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