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9日電(記者劉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9日在此間表示,北京以管理好政府投資合同為重點,落實奧運“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
在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劉志華說,按照“北京市奧運場館工程建設監(jiān)督工作大會”和《關于加強北京地區(qū)奧運場館建設招投標管理工作
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在市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幫助下,有計劃地對政府投資工程逐項開展了監(jiān)督檢查,并設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包括分包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在內的招投標工作。同時,
制定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奧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通知》, 對合同的范圍、條款、實施、審查等方面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
并對違反合同的行為及時糾正。另外,制定了嚴格管理和使用奧運專項資金的各項制度和措施,通過奧運工程信息平臺, 接受社會和法制監(jiān)督, 努力實現“廉潔奧運”的目標。
據劉志華介紹,北京的奧運場館建設,
認真貫徹執(zhí)行了市委、市政府關于運用市場機制、合理調配市場要素、搭建政府平臺、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充分利用金融支持、強化財務管理、多渠道為奧運場館籌集建設資金的各項要求。同時,
在已開工場館建設中, 通過公開、公正、公平招投標, 擇優(yōu)選用了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隊伍。要求參加奧運場館建設的各單位認真接受市委、市政府監(jiān)察審計部門的全面監(jiān)督,
落實“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