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郭志霞通訊員孟陳)因撥打“市長熱線”反映問題時“揚言要炸火車站”,乘客丁先生被北京鐵路公安處北京站公安段拘留7日,丁先生不服此決定而告到法院。昨天,東城法院一審判決維持了北京站公安段的處罰決定。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在行使批評建議權時,應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使法律
賦予的權利和自由。根據丁先生本人、其同事李某的陳述及北京市公安局的傳真電話記錄等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證明丁先生在撥打“市長熱線”電話時,說了“攜帶炸藥炸北京火車站”等威脅性的話。丁先生雖未將這些話付諸行動,但已對北京市的重要窗口之一——北京火車站和負擔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職能的公安機關的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他的行為已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構成擾亂公共秩序,應當受到治安處罰。北京站公安段的處罰決定應該維持。而丁先生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宣判后,丁先生表示考慮一下再決定是否上訴,被告北京站公安段對此判決沒有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