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晨報報道,《上海市中小學法制教育和法律素質調研報告》日前結題,調查數據顯示,上海中小學生法律意識提高,81%的中小學生認為,當“父親不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時”有權“告父親”,如問及父母離異,父親不給付撫養(yǎng)費怎么辦時,主張“自己到法院打官司”的學生也達到70%。
據了解,這份調研報告對象為上海市10個區(qū)縣抽樣選出的3109名學生,其中擔任學生干部的988人。調查結果顯示,中小學生的法律素質總體上較好,法律素質高低排列依次是普通高中生、初中生、小學生和職業(yè)(技術)學校學生。
“在家從父”的傳統(tǒng)價值觀受挑戰(zhàn)
調查結果顯示,當法律與親情發(fā)生沖突時,大部分上海中小學生要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調查報告的執(zhí)筆人鄭杰表示,這表明傳統(tǒng)的“在家從父”的價值觀和“父權”的地位已經受到挑戰(zhàn)。值得注意的是,這兩題初中生分值比其他年齡段的學生更高,認為有權告父親的學生比例達到了87%,這與這個年齡段學生要求張揚自我,有較強的“逆反心理”和挑戰(zhàn)“權威”的心理相關。
權利意識大于義務意識 隱私權重視程度低
此次調查結果反映,中小學生的權利意識要大于義務意識。當問及“學校選團隊干部”時,70.5%的學生認為應該由“選舉產生”,而不應由“校長決定”或由“班主任決定”,數據表明,越是到高年齡段,學生的民主意識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識就越強。
與此同時,學生對隱私權、人格權的理解和重視則不能完全令人滿意。僅有49.1%的學生認為老師“經常冷落和挖苦后進學生”是在“侵犯學生人格權”;而14.2%的學生認為“是正常現象”,抱無所謂的態(tài)度。此外,12.8%的學生認為學校勸“差生”退學是“學校正常的管理手段”。
調查問還顯示,中小學生保護自己隱私權的意識也不夠強。只有51.4%的學生認為,“隱匿、毀棄、開拆他人信件”是“違法的”,而高達43.6的學生認為此舉并不違法;其中,小學生中只有35.3%的學生認為這一行為違法。
中小學法制教育應更重實效
在問及“如果在班級里,發(fā)生貴重物品失竊時,你會如何”,有49.3%的學生稱會“向派出所報案”,另有15.5%的學生稱應該“檢查全班學生書包”。此外,僅有58.6%的學生稱自己的肖像權被侵害后,應向“基層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說明學生在如何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正義方面,總體上缺乏必要的能力。
報道稱,這個調查顯示,近年來中小學生的法律素質情況有很大提高,但具體在運用法律的時候,由于不掌握起碼的操作法則,還是會遇到許多具體困難。(閻云飛)
特約編輯:張慶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