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新疆喀什麥蓋提縣的3歲兒童阿遞力·江·亞森,將于本月15日開始在位于廣州海珠區(qū)琶洲國際會展中心旁的海珠歡樂節(jié)上,為廣大市民和參加廣交會的來賓獻上一場驚心動魄的30米高空蒙眼走鋼絲表演,負責訓練他的老師是其舅舅。(10月12日《信息時報》)
讓一個3歲孩子在30米高空蒙眼走鋼絲,危險隨時可
能發(fā)生,恐怕是個不爭的事實,即使號稱“高空王子”的阿迪力,2001年10月在衡山表演時,也從鋼絲上栽下,令現場幾萬觀眾失色。盡管阿迪力只是擦破點皮,但那恐怕只是僥幸。盡管“虐待”這個詞在世界各國各有不同的定義,但是,故意把孩子放置在危險環(huán)境中,我認為就是對孩子的“虐待”,這應該也是大多數國家的文化共識。既然讓3歲孩子表演走鋼絲等于置孩子于危險之中,那么無疑也就涉嫌虐待。美國歌星邁克爾·杰克遜曾抱著僅有9個月大的小兒子在德國一家酒店四樓陽臺上拍照,就因當時嬰兒的頭上蒙著毛巾,而嬰兒的雙腿則一度懸蕩在陽臺外,便引起世界各地的媒體和兒童福利團體對這一情景異口同聲地表示可怕與驚訝,紛紛譴責其虐待兒童,因為人們擔心杰克遜手中的嬰兒隨時有墜落陽臺的危險。
讓一個還不能保護自己的3歲孩子從事有危險的高空走鋼絲表演,既涉嫌虐待,也不人道。因為3歲孩子通常都不能完全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危險性,而這時監(jiān)護人不僅有責任,也有義務約束其實施危險行為,否則監(jiān)護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即便孩子自己喜歡走鋼絲,要達到表演水平,還要經過很長一段“不人道”的訓練,這種訓練不僅有摧殘孩子天性的一面,更會給孩子的健康帶來損害。有媒體就曾報道,“陜西雜技團不少孩子雖然只有十一二歲,但都有了職業(yè)病,有的脊椎變形,有的腰肌勞損!保3月9日《廣州日報》)
監(jiān)護人對兒童的撫養(yǎng)及教育行為,不僅應受到家庭中一些規(guī)則的制約,更應受到社會規(guī)則和法律規(guī)則的約束,沒有任何一位監(jiān)護人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家長可以擁有孩子的監(jiān)護權撫養(yǎng)權,卻不能占有孩子及支配孩子。
可是在有些中國家長眼中,孩子往往不是一個“社會”的人,而僅僅是自己的私有財產。他們往往按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模式去雕塑孩子,卻不曾顧及孩子的自身狀況及想法。因此,客觀或主觀“虐待”孩子也往往被認為是家庭私事。
固然,我們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兒童不受虐待,但由于相關實施條例不健全,使得法律形同虛設。正因此,我們雖然不斷聽說一些虐待孩子的事情發(fā)生,但卻很少聽說有當事人被追究法律責任。
特約編輯 徐新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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