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3月11日電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fā)文件,確定在容納50人以上的眾多公共聚集場所開展公眾責任保險。這意味著山東省居民今后在公共聚集場所出事,將有望迅速得到保險公司的賠款。
山東省在這份名為《關于開展公眾責任保險深化平安山東建設的意見》的文件中明確表示,結合“平安山東
”建設的實際,確定在以下公共聚集場所引導和督促開展公眾責任保險:容納50人以上的禮堂、夜總會、錄像廳、卡拉OK廳、游樂廳、網吧、保齡球館、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容納5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館、賓館、飯店和營業(yè)性餐館;容納50人以上的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機場、車站、碼頭。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大型責任事故發(fā)生數量及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呈逐年上升的態(tài)勢,尤其是公眾聚集場所群死群傷事故時有發(fā)生,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公眾責任保險作為防災救災的重要手段,可以為各行各業(yè)的安全生產提供風險管理,有效防范各種事故的發(fā)生,還可以在事故發(fā)生后迅速提供經濟補償,對于維護群眾利益,促進經濟健康運行,保障社會安定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山東省開展公眾責任保險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推廣“公共聚集場所公眾責任保險”,擴大保險覆蓋面,發(fā)揮保險的輔助社會管理功能,利用保險機構的網點、人員、風險管理技術和防災防損資金,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加強防災防損工作,有效預防爆炸、火災等群死群傷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深化“平安山東”建設。(鄧衛(wèi)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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