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省城的方紅在離婚后,遭到前夫持續(xù)近一年的手機短信及電話騷擾,不得不辭去工作躲到外地,即便如此,也擺脫不了前夫的糾纏。昨日,方紅來本報尋求媒體幫助。
據現年33歲的方紅介紹,她是從事保險工作的,1997年與丈夫離婚后,帶著兒子獨自生活。
2000年在一次朋友聚會時,認識了在省城從事
自由職業(yè)的張軍,但直到2004年3月,才與張軍再次取得聯(lián)系。當時她的母親因患胃癌躺在醫(yī)院里,為了不讓母親帶著遺憾離開,同時在張軍的“進攻”下,方紅最終接受了他的建議,決定兩人組建一個家庭,并很快在當地領取了結婚證書。然而沒多久,方紅便發(fā)現自己的決定過于草率,因為不論誰給她打電話張軍都要查看,有時張軍還要將電話回撥過去,若發(fā)現對方是男性便有可能將對方辱罵一番,聲稱其想勾引自己的老婆,如此一來,讓方紅的同事及朋友、客戶等紛紛用異樣的目光看待她。除此之外,方紅與前夫所生的孩子也成了張懷疑和嫉妒的對象。作為母親,方紅晚上帶著上小學二年級的兒子睡覺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張軍卻懷疑方紅與她的兒子有不正當的關系,辱罵方紅和自己的兒子在搞母子戀,并打電話給方的朋友和熟人告知此事,最終導致方紅無法正常工作而不得不離開單位躲到親戚家,并于2004年10月份,即她母親去世一個月后,與張軍辦理了離婚手續(xù)。令方紅沒有料到的是,張軍從此發(fā)瘋一般地進行電話和手機短信騷擾,每天從清晨到深夜打個不停。
據律師介紹,此案的關鍵在于證據的搜集,手機短信和電話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很難證明對方是在公開的場合對方紅進行誹謗和詆毀,并且方紅出于保護原則不想讓自己的同事及朋友出庭作證,因此,此案勝訴的可能性不大。同時即使勝訴也不能保證今后此種騷擾行為會停止。
面對自己及家人遭受如此的騷擾,自己兒子遭受威脅卻投訴無門的境地,滿面憔悴的方紅表示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她很可能會崩潰或是走向極端,但她更希望有人能幫助她,給予她勇氣和希望,為她支招。(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雷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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