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認錯人的劉某因為多看了對方一眼,被對方一刀下去捅成重傷。四方法院前天一審判處捅人的任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2004年2月5日晚,男青年任某與朋友崔某在四方區(qū)南寧路路口處看別人燃放煙花爆竹。當(dāng)日晚22時許,市民劉某與父母路過
此處。劉某誤以為任某與崔某認識自己,當(dāng)劉某正欲上前搭話時發(fā)覺自己認錯了人,隨即說“我認錯人了”,可崔某卻覺得劉某瞪自己是在故意找茬,心生不滿朝劉某臉上就是一拳,雙方于是廝打起來,任某拿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劉某左胳膊捅了一刀,逃離現(xiàn)場,劉某被捅成重傷。(記者宋振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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