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的事情與女同事發(fā)生矛盾,為了實施報復(fù),便花4.6萬元雇兇抓拍女同事的裸照。近日,廣州人周學暉因犯強制侮辱婦女罪被廣州市白云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據(jù)了解,去年5月13日下午,張勇在周學暉支使下伙同趙某等三人駕駛一輛面包車到麓景路周某居住樓的停車
場里,趁周某不備,強行將周某拉上面包車。周某受到驚嚇,拼命掙扎并大聲呼救。三名男子立即用手銬反銬周的雙手,并用封口膠封住她的嘴巴。三名男子將周某帶至菠蘿山上一廢棄的養(yǎng)豬場內(nèi),強迫周脫光衣服,用照相機拍攝周某的裸體照片。在折磨了4個小時后,張勇等人將周釋放,隨后把拍攝有周某裸體照片的膠卷和周的證件交給“雇主”周學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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