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把自己租住的房子轉(zhuǎn)手賣掉,甚至把別人的房子賣掉,大騙子王某昨天被市北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
無業(yè)的王某租住在東仲小區(qū)2號樓一戶房屋里,看到房價猛漲有房的人一倒手就能賺不少錢,王某也很動心,王某想到租住的這套房子。除了收房租,房東很少來這里,于是王某偽造了證明文件,并很快
找到買主。2004年8月6日,兩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王某一下便騙到10萬多元。嘗到甜頭后王某繼續(xù)“空手套白狼”,當(dāng)月他謊稱二姐委托自己出售位于延吉路15號3單元的一處房產(chǎn),偽造文件與買房心切的叢女士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騙取2萬元。
除了用房子騙錢,2004年12月到2005年1月期間,王某還在威海路克來克冰激凌店、青海路摸錯門飯店等場所以借用手機打電話為由詐騙4部手機,價值7900元。昨天,市北區(qū)法院以合同詐騙罪、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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