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在報紙上發(fā)表一段文字,今天收到了報社寄來的稿費單。朋友吵著要我請客,一時間被他們忽悠暈了,我失去理智地大喝一聲:走!請就請!誰怕誰!
朋友選了個小飯館,還美其名曰說不想讓我破費,可我知道這是一群“大尾巴狼”,點菜之前就和他們約法三章:請客
可以,超出了稿費部分本人概不負責。果然,結賬時,仗義的朋友給我剩下了2塊錢!
下午又碰到一同學,見面就問:聽說帥哥你發(fā)財了?我很不好意思地笑笑說:就幾個稿費,都請客了。同學一聽不依了:“請他們不請我,看不起我?”沒辦法,我花了1塊5給她買了枝雪糕以示應付。
還剩5毛錢稿費!我決定瀟灑一把,昂首挺胸地就走到報亭買了一份報紙,并豪情萬丈地給報亭的主人丟下一句話:“一毛錢不用找了,算給你的小費!”然后期待著下一次稿費的到來…… □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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