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房地產商標“侵權”第一案的深圳萬科告浙江綠都侵權案近日又有后續(xù):在民事索賠被駁回后,深圳萬科又另辟蹊徑
轉向行政訴訟,將蕭山地名辦告上了法庭。
作為國內知名房地產開發(fā)商,深圳萬科于2001年3月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四季花城”商標注冊,2002年8月28日核準注冊,核定項目包括第36類的所有不動產事務。偶然的一次機會,萬科一名工作人員發(fā)現,杭州蕭山區(qū)地名辦當年8月9日向浙江綠都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頒發(fā)了“四季花城”的地名使用批準書。由此深圳萬科懷疑綠都房產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并一舉將綠都房產告上法庭,要求綠都停止使用“四季花城”作為樓盤名稱,并賠償100萬元損失。該案在房地產界被稱為商標“侵權”第一案。
深圳萬科的訴訟請求在今年初被法院駁回后,近日又將矛頭轉向了蕭山區(qū)地名辦。萬科在行政訴狀中說,蕭山地名辦向“綠都”頒發(fā)了“四季花城”的地名使用批準書之時,“萬科”的“四季花城”已獲得“中國名盤”等多項榮譽,在全國擁有很高知名度。雖然“綠都”獲得地名使用權的時間在“四季花城”商標獲準注冊日之前,但按規(guī)定,商標權一旦獲準注冊,保護日是從申請日開始計算的,因此地名辦的做法有違法嫌疑。
萬科的起訴書中還將浙江綠都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作為第三人告上法庭。日前,蕭山區(qū)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這起訴訟,并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據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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