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田橫鎮(zhèn)某村有一位姓陳的老太,今年70多歲,獨自一人住在上世紀60年代蓋的老房里。因前后鄰里關系不太好,后鄰幾戶同家族的鄰居經(jīng)常向她的后墻潑水。老人居住的土房已年久失修、更經(jīng)不起長時間水的侵蝕,陳老太為這事多次出來勸阻,其后鄰不但不聽還時常對其叫罵。今年4月,陳老太無奈之下在后
墻挖了一條小溝、以便將后鄰所潑的積水淌走,不料,后鄰的幾個婦女竟找茬將老人痛打一頓。老人為此花去醫(yī)療費3000余元,這些費用都是老人的親友墊付的。陳老太事后找村委要求調解,但幾名打人的婦女卻聯(lián)合起來歪曲事實,把一切責任推在陳老太身上。
經(jīng)人指點,陳老太來到即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當即批準了老人的援助申請,將此案指派給了山東文鼎律師事務所。援助律師當即與老人一起到其村了解情況、調查取證,接連調查了4名知悉老人被打實情的證人。由于援助律師對此案進行了認真的調查取證、掌握了大量證據(jù),在進入訴訟程序、開始庭審質證時,對方不得不承認打人的事實。援助律師又擺出大量事實充分的證據(jù)和有關法律依據(jù),主張老人的損失應當全部由對方承擔。面對這一情況,對方當庭表示愿意接受調解并賠償陳老太的醫(yī)療費用。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在該協(xié)議生效后,對方將3600元人民幣交給了陳老太。一場維護孤老太權益的民事案件,經(jīng)過援助律師的努力,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曾經(jīng)愁容滿面的陳老太終于展現(xiàn)出笑意。言兼江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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