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旨在進一步提升我市律師隊伍的法律服務執(zhí)業(yè)水平,市司法局近期在全市開展了對管理基礎薄弱的律師所的督查整改活動,促進了律師所強化規(guī)范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目前,我市共有112家律師所,其中有24家管理基礎薄弱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前,市司法局對這24家律師所
逐一進行了督查,按照建立律師執(zhí)業(yè)“八項誠信制度”的要求,重點對合伙律師所的合伙主體、收案行為、利益沖突審查、收費和分配行為、內部監(jiān)督管理行為、管理機構、事務所及合伙人管理責任等內容進行細致檢查,其中,督促3個律師所建立公示制度、7個單位建立案件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制度、5個單位建立利益沖突審查制度。期間,還對律師所主任舉行了培訓班,并就《律師法》和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內部管理規(guī)則、執(zhí)業(yè)規(guī)范和律師與律師事務所行為處罰辦法等內容,對律師所主任進行了測評考試。 據了解,通過這一督查整改活動,有效促進了我市律師所內部管理責任的落實和管理制度的完善,促進了律師服務質量和水平的提高,有關律師的投訴明顯下降。(戴謙劉衛(wèi)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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