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義務教育法》修訂座談會傳出意見———義務教育12年制遭反對 晚報訊 據(jù)中國青年報報道,是否有必要將現(xiàn)行的九年制義務教育延長至12年?這一關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話題,再次引發(fā)參加“全國人大《義務教育法》修訂座談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們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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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目前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好,就要推行12年義務教育?”全國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柳斌質(zhì)疑說。 12年義務教育的理由
在今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中國工商銀行安徽分行行長劉衛(wèi)星等代表,在對安徽、河南等省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進行調(diào)研后正式提出議案,建議國家實行12年義務教育。
這份議案列舉了實行12年義務教育的四大理由:避免中國經(jīng)濟陷入“低技術陷阱”;緩解未來就業(yè)壓力;可增加下一代人的知識資產(chǎn),提高未來就業(yè)能力;有利于解決“三農(nóng)”問題。
多數(shù)地區(qū)不具備條件
國務院法制辦形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未提及改變學制,仍然表示“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
柳斌表示,北京、上海這些大城市有可能具備了實施12年義務教育的條件,但其他絕大多數(shù)地方尚不具備推行的基本條件。他認為,一些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搞12年制普及教育,但最好不要在《義務教育法》中寫入普及12年制義務教育。
北京市已宣布將逐步實施“12年義務教育”,上海甚至說早已實現(xiàn)“12年義務教育”,正在朝“14年義務教育”的目標邁進。但一些教育專家指出,北京和上海實行的實際上并非義務教育,最多只能稱之為一種普及教育。義務教育與普及教育的最大區(qū)別在于,法定的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政府必須承擔實現(xiàn)義務教育的投入責任。而普及教育則不具備法定的強制性,政府亦不承擔法定責任。
九年義務教育投入不足
多數(shù)代表強調(diào),對北京、上海來說,如何鞏固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成果以及如何提高義務教育的質(zhì)量,是個相當繁重的任務。一些中西部地區(qū)甚至遠未達到九年制義務教育規(guī)定的最低水平。在這種情況下,根本談不上超前地實施12年義務教育。
“如果政府有足夠的經(jīng)費投入,實行12年制義務教育當然好。”來自湖北的趙詠秋代表說。但她表示,國家目前對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投入總量仍然明顯不足,缺口巨大。她認為,立法首先要解決的應該是九年制義務教育下的投入問題,而不是超前地對12年義務教育作出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