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的確可以控制土地的成交價格過高,因為除了出價之外,還要綜合考慮投標企業(yè)的其他情況。例如開發(fā)資質(zhì)、資金水平等,綜合這些因素之后,由評標委員會最終決定誰中標。因此,今后土地將未必價高者得。 日前,一份由北京市房地產(chǎn)協(xié)會起草的建議書已經(jīng)由北京市建委上報市
政府。知情人士介紹,這份建議的核心內(nèi)容就是要求加大土地交易中“招標”方式的比例,使價格不再成為決定土地使用權歸屬的惟一標準。 ■招標走向前臺 日前,北京市土地儲備中心有關負責人曾向媒體表示,主管機關正在考慮對現(xiàn)行交易競價制度進行小幅度的修改,以控制地價過快攀升,F(xiàn)在看來,土地招標交易很可能就是這個所謂“小幅度修改”。 “招標、拍賣、掛牌三種方式都是合規(guī)的,具體使用哪種方式進行出讓交易,地方國土局會根據(jù)當?shù)氐耐恋厥袌銮闆r,以及土地本身的條件合理安排。招標出讓的核心特征在于,價格不再是惟一的決定因素!眹临Y源部一位主管官員說。 ■地價控漲壓力 自從全面施行“土地交易全面招、拍、掛”以來,地價的控漲就始終存在壓力。國家發(fā)改委獲得的一份統(tǒng)計報告顯示,“8·31”以后,全國35個大中型城市的土地價格上漲10%,9個大型城市的土地價格漲幅超過12%。 基于上述判斷,國家發(fā)改委提出了“雙控”的原則,即控制房價的同時控制地價。然而,控制地價上漲卻壓力重重。這個壓力,在即將入市交易的北京吉普車廠地塊上,體現(xiàn)得尤為明顯。而這種壓力,恰恰是招標走向前臺的最大動因。與此同時,招標出讓土地也面臨著如何監(jiān)管行政權力的問題。據(jù)《中國經(jīng)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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