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價格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產管理部門確定,開發(fā)商要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布。9月1日起,武漢市經濟適用房將執(zhí)行新的價格管理政策。 《武漢市實施〈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細則》明確規(guī)定,經濟適用房價格要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價格由開發(fā)成本、稅
金和利潤三部分構成,開發(fā)商應在銷售前核算住房建設成本并提出書面定價申請,報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并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布批準的價格、批準文號及樓層、朝向差率。細則還規(guī)定,經濟適用房價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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