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昨表決通過《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擬于明年起施行 ■拆遷補償可以采用房屋補償方式,也可以采用貨幣補償方式。除《條例》特殊規(guī)定的范圍之外,被拆遷人可以自己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如果拆遷住宅房屋實行就
地房屋補償,應該按照被拆遷房屋面積補償,同時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 ■實行貨幣補償?shù)模徊疬w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按照拆遷區(qū)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結(jié)算拆遷補償金。 ■《條例》規(guī)定,嚴禁以暴力、脅迫等手段,迫使和欺騙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xié)議或搬遷。 <<見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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