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毒品巨額利潤的誘惑,一個家庭5人全上陣,干起了販賣毒品的勾當(dāng)。近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法院判處這個家庭歸案的4名成員死刑。
云南文山縣馬塘鎮(zhèn)55歲的農(nóng)民侯占齊,是這個家族式販毒團伙的“領(lǐng)頭人”。
他從2003年秋開始,帶著妹妹侯占珍(另案
處理)、妻子楊禮芬、兒子侯金山、女兒侯金姬等人,踏上了走私、販毒的犯罪道路。
經(jīng)法庭查明,2003年秋天,侯占齊與兒子侯金山、妹妹侯占珍到境外購買毒品12000克,然后出售給阜陽的王小龍,得款116萬元。2004年6月,侯占齊、侯金山從云南廣南縣李文書手中購買毒品1000克,李文書又委托侯占齊代賣毒品1000克。父子倆將毒品賣給王小龍,得款20萬元。2004年7月24日,侯占齊與侯金山通過李文書購買毒品8600克,在阜陽將毒品交給王小龍,王小龍妻子王曉梅將毒品賣給毒販王敬州、張彩英夫婦時,被公安人員抓獲,毒品及504萬余元的現(xiàn)金、存款單被繳獲,8名涉案被告人相繼落網(wǎng)。
阜陽中院一審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侯占齊、李文書、侯金山死刑;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王敬州、侯金姬、王曉梅死刑;判處楊禮芬、張彩英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這些人均被判處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石邢、萬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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