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蓬萊市女青年史某,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00元。
今年元旦剛過,23歲的史某便籌劃著在春節(jié)前發(fā)筆財。她約男友趙某到酒店,“探討”其制定的“設局打麻將行搶”計劃,并把朋友楊某找來一起“密謀”。當晚19:30左右,史某約人來到李某家,楊某等3人帶著砍刀、木棒等闖入,
將麻將桌上及抽屜里的錢席卷一空。為表演逼真,一搶匪將砍刀架在史某脖子上,并朝其肚子踢了一腳。
事發(fā)后,受害人及時報警,公安部門迅速偵破了此案。 (完)(通訊員 張濤)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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