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深圳9月24日電(記者
李桂茹)深圳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鴻忠,昨天在聽取《深圳市2004年度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列舉的一系列問題時,態(tài)度堅決地說:對審計報告查出的問題要依法辦事,追查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不搞下不為例。
李鴻忠說,我們現在這樣強調加強預算的
有關法律法規(guī),有的部門和單位還是公然違背。為什么呢?就是因為處理不夠嚴厲,往往是審計出問題之后,就是促其整改,整改不力再追究責任。這種做法應該改。因為存在問題本身就是違規(guī)了,違規(guī)了就要先處理,處理到人,否則違規(guī)現象就不可能糾正。有些單位已經太明目張膽,比如說,有個單位一套人馬幾塊牌子,違規(guī)成立公司,把公家的錢拿去搞投資公司、掛靠公司,最后是員工分紅、發(fā)放獎金、搞實物補貼,搞了多套賬目,這是嚴重違規(guī)。還有個部門截留應上繳的財政收入,超過1億元沒有及時存入財政賬戶,延遲了1年多才上繳,利息也沒有上繳。還有個單位公然把建設資金拿來為員工買房子。
李鴻忠說,整改是必要的,但整改必須認真。首先要追查責任,監(jiān)察局要介入,成立審計事后處理組,是誰的責任就處理誰。今后要建立“埋單制”,出了問題,就要有人“埋單”,就要有人負責。不能是出了問題就寫個整改報告,不痛不癢,最后連報告能不能落實都很難講。本屆人大常委會一定要依法辦事,不搞下不為例。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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