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臨時身份證10月1日起啟用 公安部日前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于1989年9月15日發(fā)布的《臨時身份證管理暫行規(guī)定》同時廢止。
式樣:“臨時居民身份證式樣為聚酯薄膜密封的單頁卡式,證
件采用國際通用標準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證件名稱和長城圖案,背面登載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項目!薄芭R時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fā)機關! 有效期:三個月,自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未滿十六周歲也可辦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可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收費標準:每證10元。
辦理時限:三天。公民申領新版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注明。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及時辦理,并在收到申請后的三日內(nèi)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fā)給申領人。
一戶一表改造2049戶
晚報訊 從市海潤自來水集團獲悉,下周一戶一表改造的地點已經(jīng)確定,共改造2049戶。
據(jù)介紹,此次改造的區(qū)域包括:安陽路117號、119號、121號、123號,商河路2號丙,洪澤湖路7號,臺東一路61號、63號、65號、67號,芙蓉山村8號,延吉路69號3號樓,閩江路52號1號樓,青城路1號,寶應路19號,大堯三路1號,屏東路3號,湖北路14號,三明路10號,遼陽西路52號、56號,太平路18號,臺西五路6號,逍遙一路2號,三明南路3號,四流北路18號,撫順路1號1號樓,海倫路45號2號樓、3號樓,德平路48號丁,無棣路17號、19號,冠縣路137號,濟寧路17號,上清路182號,敦化路21號,長春路6號,吳興一路16號、18號,臺東西七路21號,延安一路5號,陽信路5號,吉水路15號,嘉定路48號。(蘆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