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當(dāng)街搶劫,結(jié)果遭到反抗并被路人抓獲,黃某竟想出了自己錯把搶劫對象當(dāng)成了老婆的謊言。最終,黃某被市南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昨天,市南區(qū)法院張法官告訴記者,黃某在實施搶劫過程中,對被害人造成了傷害,已經(jīng)構(gòu)成搶劫罪。
新年第一天動了歪念
黃某今年28歲,只有小學(xué)文化程度。從老家江西來青島后,整日無所事事。今年2月9日正逢大年初一,黃某一個人在街上閑逛。當(dāng)晚9時50分,黃某走到廣州路與蘭山路路口附近時,看到正急匆匆往家趕的劉女士。黃某起了歹念,就緊緊跟著前面的劉女士。確定附近沒人后,黃某竄到劉女士背后,一把勒住劉女士的脖子,并摸出口袋里的水果刀頂在劉女士的腹部,要求劉女士拿出值錢的東西。
“弱女子”反抗嚇跑賊
意識到對方打算搶劫后,劉女士突然掙脫開對方的胳膊,一邊大喊“抓賊”,一邊伸手去搶黃某手里的刀子。黃某沒有想到一個“弱女子”竟敢反抗,比劃中用刀將劉女士的右手拇指劃傷。看到劉女士仍然朝著自己沖來,黃某一轉(zhuǎn)頭向青島火車站方向逃去。
就在黃某動手時,一輛出租車剛好經(jīng)過,司機劉師傅和車上的兩名乘客看到了這一幕,又聽到了劉女士的喊聲,知道有人在搶劫。劉師傅一踩油門,朝著黃某逃竄的方向追了過去。黃某從廣州路與蘭山路交界處逃到火車站華聯(lián)商廈西側(cè),漸漸地速度慢了下來。劉師傅見時機已到,一踩剎車停下車,然后和車上的男乘客一起沖到黃某身邊,一把將他按倒在地。隨后,接到報警的110民警將黃某帶到中山路派出所。
狡辯理由很可笑
為了洗脫罪名,黃某竟然在派出所里編起故事來。據(jù)黃某講,他的妻子從江西老家離家出走,為了把妻子找回身邊,他一路尋找到青島。大年初一晚上,因為過度思念妻子,他看到與妻子相像的劉女士后,便追上前去抱住對方,而且劉女士的手傷也是劉女士自己搶走水果刀劃傷的。
然而黃某的辯詞卻存在多處破綻:其一,黃某今年28歲,而黃女士已經(jīng)將近50歲,其年齡與黃某妻子的年齡應(yīng)該相差甚遠;其二,黃某稱水果刀原先在他的西服內(nèi)口袋里,但劉女士卻輕而易舉地掏出,并自己劃傷自己的手指,而且最后水果刀又被民警在黃某的口袋里發(fā)現(xiàn)。再加上三名證人的證詞,黃某的謊言被當(dāng)場戳穿。
搶劫不成也重判
檢察院對黃某的指控,法院審理后認為,證據(jù)確實充分,黃某以暴力方式搶劫公民財物,并致劉女士輕微傷,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搶劫罪。昨天,市南區(qū)刑庭張葵法官告訴記者,黃某在此案前曾因故意傷害罪獲刑六年,而此案中,盡管沒有搶劫成功,但黃某對劉女士已經(jīng)構(gòu)成傷害,因此在法律上已經(jīng)不再具備“未遂”的基本要求,因此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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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袋洗衣粉換回三年刑
今年3月28日晚上,王某伙同同伙李某在北京路菜市場附近發(fā)現(xiàn)了獨自回家的女青年孫某后,起了歹心,兩人一商量,悄悄地跟在了孫某身后。一路尾隨,到了江寧路2號門洞時,王某突然從黑影里竄出,摟住孫某的脖子,用刀子威逼孫某拿出身上的財物。倉皇間,王某和同伙搶下孫某手里的一只手提袋后逃離了現(xiàn)場,等兩人逃至自認為安全的地方,打開手提袋一看,當(dāng)場傻了眼,原來手提袋里只有一包價值1.5元人民幣的洗衣粉。但就是這袋價值1.5元的洗衣粉,王某兩人卻要因此在牢獄中度過三個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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