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早被抓著就好了!笨粗稚襄P亮的手銬,一直安靜地聽判決的小楊突然冒出一句話。因為在10天里參與了5次搶劫,昨天,這個剛滿18歲的少年被李滄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金3000元。法官解釋,搶劫罪的量刑是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搶劫3次以上的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為小楊作案時
不滿18歲才得以輕判。
看守所里過18歲生日
10月16日,小楊在看守所度過自己的18歲生日,這個生日沒有家里的蛋糕或是長壽面,小楊得到的禮物只有父親的叮嚀,“好好改造”。
2005年4月3日,警方抓獲了一個涉嫌搶劫的團伙,警方懷疑作案6起。
問及年齡,小楊說自己還不到18歲。沒有身份證如何確定他的話是否可靠?法官在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qū)的一個村里找到了小楊的家。磚房,一臺小電視,這個不富裕的家在村子里卻還是中上等的水平。法官找到了小楊的戶口本和給小楊接生的接生婆,各項證據(jù)表明他的生日是1987年10月16日,犯罪時僅僅17歲零6個月。
自小嬌生慣養(yǎng)
小楊的父親無論如何不肯相信兒子會作案,“他說要去青島打工,我們就給他買了部手機,有了手機他怎么還能去搶手機?”小楊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父親說從小就沒讓他吃過苦。小楊讀完小學就不愿再去學校,家長讓他輟學;2002年閑散了幾年的他又想去濟南學技術,家人于是把他送去廚師培訓班學了3個月;回家后他不愿找工作,家人也默許了他繼續(xù)玩樂。2005年,小楊在當?shù)氐牡蠌d里認識了比他大一兩歲的張某等三人。張某說他在青島工作,說青島有很多發(fā)財?shù)臋C會,愿意帶老鄉(xiāng)出去見見世面。
無錢住賓館開始搶劫
來青島3天后,小楊就把錢花光了。就在他為住賓館沒有錢發(fā)愁時,張某提出一個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建議,去搶劫。第一次出手是2005年3月4日,晚9時左右。張某領著小兄弟們出門了,他們搭車來到繁華的臺東商業(yè)區(qū)附近尋找獵物。“我們專門搶女的,背包的。”小楊說符合這個要求的很容易找,很快他們就盯上了一位女士,一直尾隨到標山路一棟樓的樓道里。張某從后面捂嘴,小楊和其他2個人上前把她摔倒,搶走背包!昂退麄円粔K也就不害怕了,我們說好不拿兇器。”小楊承認因為太緊張,他還是在口袋里揣了把小刀以防萬一。那次搶來的300元、韓幣3000元被他們4人揮霍一空,很快他們又開始為吃飯、住宿的錢發(fā)愁。
有了第一次的經歷,小楊開始頻繁作案。2005年3月7日晚上9點,李滄區(qū)玉清宮附近搶劫現(xiàn)金50元;3月8日晚上9點在豐盛路附近搶劫手機一部;3月13日晚上8點在玉清宮路搶劫現(xiàn)金40元;3月14日晚上8點在北山一路搶劫現(xiàn)金60元,手機一部。除此之外,他還參與了另一起峰山路的搶劫。搶錢過日子完全改變了他們的生活,賓館老板說這幾個年輕人每次都是晚上8、9點鐘出門,夜里12點回來睡覺。小楊說搶來錢后他們就大吃一頓揮霍掉,花光了就再去搶。
昨天,李滄法院對此案宣判,張某、耿某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3000元;有期徒刑11年,罰金3000元。
經過法官解釋,小楊弄明白了什么叫多次搶劫,“我以為才搶這么點錢沒事,早知道這樣還不如我早被抓著!彼硎痉。記者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