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和其他男同學不同,高二男生小馮并不喜歡上體育課,因為他的左胳膊只能彎曲到90度,練單杠都不能翻身。小馮的母親說,孩子洗臉時手臂都不能彎曲夠到臉,她認為這些都是兩次失敗的手術造成的。近日,小馮和母親臧女士將作手術的醫(yī)院告上法院,索賠1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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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臧女士說,1998年7月,小馮不小心摔傷了左臂,左肘部輕微內翻畸形,雖然看上去有些別扭,卻能自如活動。考慮到孩子還小不能一輩子留有這個缺陷,2002年8月,臧女士帶著兒子慕名來到市南區(qū)一家骨科醫(yī)院治療。院方表示,內翻能矯正好,恢復正常沒有問題。2003年7月11日,大夫給小馮做了內翻矯形手術,可當天下午檢查時,發(fā)現(xiàn)對位有誤,當天晚上就進行了第二次矯形手術。兩次手術后,小馮發(fā)現(xiàn)自己的左肘關節(jié)彎曲功能受損,最多只能彎曲到90度。經司法鑒定,小馮的胳膊屬于七級傷殘。臧女士認為,這是由于醫(yī)院的失誤造成的,醫(yī)院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院方解釋,矯形手術做兩次是正常情況,小馮的傷殘和手術本身無關,是患者在手術后的功能鍛煉時出了問題。市南法院將在近日開庭審理此案。(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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