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務工的廖某戀上有夫之婦,并以留念為由,用DV拍下了二人親昵的畫面制成碟片。分手后,廖某露出真面目,以散布碟片為由,要挾舊情人的丈夫花錢“遮丑”。不過,廖某最終沒能等到匯入賬號的錢,迎接他的是1年6個月的牢獄生活。
廖×毅,24歲,廣西博白人,案發(fā)前在中山市打工。2004年6月期間,廖×毅在中山
市西區(qū)沙朗某酒吧認識了蔣某的妻子梁某。與廖×毅交往一段時間后,梁某被廖迷住了,兩人感情急劇升溫,并多次發(fā)生性關(guān)系。
期間,廖×毅對梁某稱“十分珍惜與她在一起的美好時光”,想要留點東西做紀念。于是說服梁某,將兩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過程用DV拍攝了下來,并制作成了碟片。今年3月,兩人分手。梁某想起了他們之間的隱私光盤,便去索要,但廖×毅借口已丟失,不肯歸還。
分手后的1個月間,廖×毅發(fā)了兩次短信給梁某,說自己經(jīng)濟困難,需要幾百元錢交房租,但梁某認為二人已毫無關(guān)系,沒有理睬。今年4月初,廖用老鄉(xiāng)的身份證在銀行開戶,隨后開始多次用朋友的手機發(fā)短信給梁某的丈夫蔣某,稱他手中有一些梁某與他發(fā)生關(guān)系的DV碟,如果還顧及自己的面子,就將3萬元人民幣存入其提供的銀行賬號,否則他就要在中山和東莞厚街等地散播上述DV碟,讓蔣某顏面掃地。
據(jù)廖×毅供述,他此舉一是想敲詐錢財,二是如果蔣某不同意,但也會與梁某分手,他就可以與梁重歸于好,以后也能保證有錢花。
隨后一周,廖×毅幾乎每天都去自動柜員機查看賬戶是否進錢,但一直空手而歸。他哪里知道,蔣某在與梁某溝通后,決定報警。今年4月20日11時,廖×毅在中山市石岐區(qū)西邊街一出租屋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歸案。
作者:
閆曉光 鄔科 李世寅 黃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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