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日照市宣布停建經濟適用房,而改為對低收入家庭購房實行貨幣直補,以解決他們購房難的問題。改變了傳統的經濟適用房運作模式后,日照市將省里每年劃撥的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拿到市場上去拍賣,開發(fā)商可以在拍賣到的土地上自行建設商品房,政府則將拍賣所得和政府減免的稅費作為補貼資金,按照每戶5.2萬
元的標準,每年動態(tài)確定發(fā)放的戶數,通過公開搖獎的方式發(fā)放給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
政策改革
改“暗補磚頭”為“明補人頭”
從2003年開始,日照市探索對經濟適用房政策進行改革,把補貼在住房建設中的各種優(yōu)惠,改為用貨幣方式直接補貼給低收入購房者,變“暗補磚頭”為“明補人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經濟適用房政策是我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后,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出臺的一項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政策。傳統上實行的是定向建房、集中分房、被扶助對象低價購房的運作方式。日照市市長于建成認為,從實踐看,這一運作方式已出現了許多弊端:首先是開發(fā)商進行“利益截流”,開發(fā)商為了盡快賣房,把房屋面積建得很大,老百姓實際上難以享受到國家的優(yōu)惠;其次,由于經濟適用房建設享受許多政策優(yōu)惠,很容易滋生腐敗,也不利于房地產市場的公平競爭。
2003年6月,日照市在全國率先實行經濟適用房直補政策,變劃撥用地為招拍掛出售土地,變分配低價住房為發(fā)放補貼,變定向購買住房為自主選擇,實現了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市場化、補貼貨幣化、購房自主化、運作透明化”。
具體做法
自由購房,實行先購后補
日照市的具體做法是:把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通過招、拍、掛的方式公開出售,將土地所得凈收益劃歸財政專戶儲存,作為經濟適用房購房戶的專項補貼費用。然后,由符合條件的群眾直接領取補貼款,在市場上自由購房,實行先購后補,不購不補,1年內有效。年度戶均補貼標準為土地凈收益金除以計劃供應戶數。政府對整個過程實行全程監(jiān)控,對申請戶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并實行公示和有獎舉報,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實施效果
困難群眾住房得到解決
直補政策受到了無房困難家庭的熱烈歡迎,也刺激了房市的繁榮。2003年,572戶中低收入家庭成為這項政策的首批受益者。兩年來,政府共發(fā)放經濟適用房補貼6000萬元,帶動約2億元的市場購買力。購房戶中有94%購買了二手房,帶動二手房交易量在2003年、2004年分別猛增127%和167%。去年日照市商品房銷售額增長了60%多,政府從中獲得稅收、城市配套費等收入2000多萬元。
更重要的是,直補政策大大加快了日照市落實中央經濟適用房政策的力度和速度。于建成說,過去我們建設了700套經濟適用房,4年時間還沒有賣完,而現在,我們兩年就解決了1144戶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完)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