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11月27日專電 (記者
徐壽松)一位北京的房地產老板近日公開宣稱“房產品牌就應該是具有暴利的”。據京城的媒體報道,這位被看作是中國房地產開發(fā)商“代言人”的大佬,是在一個公開論壇上口出此言的,且說話時“面色嚴肅”。由此看來,這就不是什么口誤了,而是有備而來、著意宣揚的觀點。
面對
此番很可能是“2005年房地產界最大的狂言”,人們不禁想:今昔是何年?房地產宏觀調控年!從兩個“國八條”雙劍出鞘,全國房地產投資回落,滬、蘇、浙等敏感地區(qū)的房價開始回調。眼下年關將至,上海的房地產商仍在為“保價”博弈不止,北京的房價依舊一路高歌,廣州、深圳的樓市突然反彈。值此樓市宏觀調控“大功未竟”之時,宣揚房地產“暴利”有理,意欲何為?“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聯系到調控以來,一些開發(fā)商一直在“圈子里”搞攻守同盟,拒絕降價的事實;再聯系到這位老板在房地產界的“江湖地位”,人們有理由認為,“暴利有理”論絕不是簡簡單單的一家之言,而是行業(yè)心態(tài)的某種反映。這,如何能姑妄聽之?
咱老百姓搞不懂,房地產品牌憑啥“就應該是具有暴利的”?那位房地產大佬的道道是,“沒有巨大的利潤支持,無法建設品牌,因此房產品牌就應該是具有航天航暴利的。”這邏輯好生霸道:因為要搞品牌,所以就該暴利!試問360行,高端如空業(yè),低端至紐扣、打火機之類的小商品,有哪個不需要品牌建設?依其所言,豈不行行都“應該暴利”,為何獨獨是房地產?顯然,“品牌”不是“暴利”的遮羞布。
產業(yè)經濟的一般規(guī)律表明,任何產品要獲得超額利潤,必須具備技術或資源上的稀缺性,是稀缺產品。而造房子有何高精尖技術,足以維持行業(yè)暴利?世所未聞。國際上,房地產是成熟的傳統(tǒng)產業(yè),行業(yè)利潤接近社會平均利潤,全球500強企業(yè)鮮有房地產商。而在我國,開發(fā)房地產“勝過開金礦”。一份調查表明,房地產業(yè)的稅后凈利潤居各行各業(yè)之首,比處于第二的電力煤氣行業(yè)的利潤高1倍,比社會平均利潤高5倍。房地產市場改革的18年,也是盛產億萬富翁的18年,各種國內富豪排行榜上,房地產富豪連年占據半壁江山。但在納稅上,房地產企業(yè)卻是侏儒;在民間排定的“中國十大暴利行業(yè)”榜單中,房地產業(yè)公眾評價“惡譽度”年年都是最高的“五星”。這也恰恰表明,壟斷利潤堆不出好品牌來。
為何房地產行業(yè)有如此暴利?只因在非充分競爭下,開發(fā)商取得了壟斷性資源——土地。房地產商之超額所得正是其他社會群體正當利益之所失。長久以來,開發(fā)商的暴利與土地資產收益分配不公有關。
根據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課題組所作的調查顯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只有20%到30%留在鄉(xiāng)以下,其中,農民的補償款占5%到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的20%到30%;各類城市房地產公司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頭,占40%到50%。說穿了,房地產暴利是形式合法外衣之下的實質上的不當得利。
既然事實如此,為何房地產商竟敢公開宣揚“暴利有理”、恃寵而驕到如此田地?這不能不說與近年來我們在經營城市的指針下,土地轉讓、稅收政策諸方面失之于寬,甚至存在部分“官房勾結”有關。一些地方將GDP增速、財政稅收增長的希望過多寄托于房地產業(yè),以至如今房地產打個“噴嚏”,地方財收就“感冒”。某種程度上,這些地方政府已為開發(fā)商所“挾持”,一起綁在了房地產飛車上,開發(fā)商自然就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