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5-12-06 02:03:14 青島早報
蘇某醉酒后騎摩托車載著朋友戴某發(fā)生車禍,導致戴某死亡。就在取保候審階段,蘇某自己也遇車禍,被撞成三級智殘。昨天,記者從李滄區(qū)法院了解到,根據(jù)蘇某的特殊情況,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兩年執(zhí)行,并向戴某家人支付6萬余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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