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公訴:孩子被老鼠藥毒死!公安部鑒定:在胃中未檢出老鼠藥!昨天上午,招遠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一奇特的案件———
四歲孩子突然身亡懷疑飲料摻進毒藥
今年2月5日下午5時許,招遠市羅峰街道辦事處西塢黨村4歲男
孩明明喝了來路不明的飲料、吃了西瓜和豬尾巴后出現(xiàn)腹痛、惡心、嘔吐、肢體抽搐癥狀,送到醫(yī)院搶救無效,于當晚10點半死亡。
明明的父親劉志強當晚向招遠市公安局羅峰分局報案時稱:明明是在關(guān)系很好的鄰居遲煥堂家里喝飲料中毒了,他懷疑有人投毒。他說,當天傍晚5點多鐘,他帶著兒子明明到遲煥堂家里玩。過了一會,老婆來叫他回家,看到他兒子在喝飲料,就不讓他喝,因為這瓶飲料來歷不明。
遲煥堂的妻子呂玉杰承認,飲料是2月2日晚上她從自己的家庭式理發(fā)店門上拿回來的。當天晚上,她上廁所時發(fā)現(xiàn)裝著一袋小餅干和一瓶“匯源鮮果飲”飲料的塑料袋掛在門上,以為是別人放在那里忘了拿走,就拿回屋里放了起來。第二天上午,明明去玩時把小餅干吃了。2月5日下午,他去玩時又要喝那瓶飲料,自己就擰開倒了兩杯給他。他母親李瑋怕孩子喝多了對胃不好,后來就不再讓他喝了,領(lǐng)著孩子回了家,后來她聽說孩子喝飲料中毒去了醫(yī)院。
她說,他們兩家關(guān)系很好,孩子經(jīng)常到她家里玩,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也經(jīng)常給他吃。開始她自己的孩子沒有喝那瓶飲料,但明明喝后自己的孩子和親戚家孩子也喝了卻沒有事,怎么能說飲料里有老鼠藥呢?
孩子到了醫(yī)院發(fā)現(xiàn)不好,劉志強就去拿了孩子喝剩下的飲料要去化驗,懷疑里面有毒。經(jīng)過醫(yī)院以毒攻毒搶救,孩子還是沒有活下來。
當晚7點半的醫(yī)院病例寫明:明明喝了二三十毫升飲料后出現(xiàn)惡心、嘔吐,頻繁非噴射性吐出胃中食物和水,精神不振,就來到了醫(yī)院。在急診室里,他出現(xiàn)抽搐一次,抽搐時雙目凝視,口角抖動,口吐泡沫,四肢小抽動約三五分鐘。吸氧按人中有緩解,神志不清,就留下來住院。住院后,他們給孩子吸氧洗胃,給予營養(yǎng)腦神經(jīng)藥,腦活素加激素治療,孩子反復抽搐兩次后陷入深度昏迷,紫紺加重,呼吸有時變淺。10點半,孩子突然呼吸微弱,心跳減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等搶救,約半個小時后孩子還是死去了。
鑒定胃中無毒藥公安認為死于中毒
2月18日,招遠市公安局民警劉平將明明的胃、心血、嘔吐物、生前吃剩的西瓜和豬尾巴、喝剩的飲料和喝飲料用過的杯子送到公安部做物證鑒定。
4月14日,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檢驗結(jié)果出來:嘔吐物和吃剩的西瓜、喝剩的飲料中都檢出了“氟乙酰胺鼠藥”,一種僅次于毒鼠強的劇毒老鼠藥,胃、心血和生前吃剩的豬尾巴里沒有檢出這種藥,胃里面只檢出了搶救藥物尼可剎脒。但是,6月26日,省公安廳、煙臺市和招遠市公安局聯(lián)名簽署的尸體鑒定書說,孩子的體表及各臟器沒有檢查出明顯機械性暴力損傷;經(jīng)過病理檢驗,各臟器除充血、出血、水腫外,沒有檢查出明顯致死性病理改變;經(jīng)過毒物分析,結(jié)合其進食后惡心、嘔吐、抽搐、口吐白沫等中毒癥狀,符合氟乙酰胺鼠藥中毒死亡,認為明明是氟乙酰胺鼠藥中毒死亡。
7月5日,招遠市公安局就呂玉杰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立案偵查。8月30日,呂玉杰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招遠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10月30日,招遠市公安局向招遠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院認為,呂玉杰應當預料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后果,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而發(fā)生一人死亡的后果,按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提起了公訴。孩子的父母隨后也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呂玉杰賠償47多萬元,其中包括10萬元的精神傷害賠償費。
法院開庭審理鼠藥來源不明
昨天上午,招遠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記者前往進行了旁聽。
檢察院作為公訴人出庭,明明父親劉志強委托的訴訟代理人———萊陽市城廂第四法律事務所律師苗俊綱和明明的母親李瑋作為原告出庭,被告代理律師通昌律師事務所的王仁慶出庭作辯護。
法庭上,王仁慶認為招遠市公安局送檢物證時只有一個人,不符合程序,而且鑒定結(jié)論表明只在嘔吐物和吃剩的西瓜、喝剩的飲料中檢出了“氟乙酰胺鼠藥”,而胃、心血和生前吃剩的豬尾巴里沒有檢出這種藥,胃里面也只檢出了搶救藥物尼可剎脒,說明孩子不是“氟乙酰胺鼠藥”中毒死亡。
對于飲料中原來是否含有“氟乙酰胺鼠藥”,王仁慶認為飲料瓶是孩子喝的時候當場擰開的,而且瓶子表面沒有滲出液,說明正規(guī)出廠的飲料里不可能有這種藥,況且其他兩人喝后也都沒有中毒。他又指出,開始是孩子的父親自己把飲料拿去化驗的;而且他們自己家里的西瓜里也檢出了“氟乙酰胺鼠藥”,說明毒藥另有出處。呂玉杰說,明明經(jīng)常亂動東西,他家里有老鼠藥,可能是他接觸了自己家里的老鼠藥。王仁慶當庭出具了一份鄰居的證言,證明李瑋從自己那里拿了些老鼠藥回家準備藥老鼠。
對此,孩子的母親李瑋否認她家里有老鼠藥。她說,她當初不讓孩子喝飲料時從他手里奪下了杯子,里面的飲料灑了出來,也沾到了她手上。回家后,她沒有洗手,直接切了塊西瓜給孩子吃,毒藥是因此沾到西瓜上的。
法庭上,被告律師王仁慶要求法庭對飲料瓶的七密性進行鑒定,以證明沒有針眼的瓶子里面不會滲進毒藥;要求對孩子生前搶救時注射的劇毒解毒藥物進行鑒定,因為孩子以前因為小腸有病做過手術(shù),看看孩子是否是因此死亡。
同時,他們提出一個問題:飲料和西瓜里都檢出了毒藥,為什么只懷疑給孩子喝飲料的呂玉杰而沒有懷疑給孩子吃西瓜的李瑋呢?
中午,法庭宣布休庭,針對被告辯護律師的要求,合議庭將合議答復。
記者隨后采訪了一名作為公訴人的招遠市檢察院檢察官。對于胃中沒有檢出毒藥的原因,他認為是孩子在醫(yī)院洗胃后出現(xiàn)的情況。至于心血中沒有檢出,他也無法說清原因。(本報記者滕新書)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