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廣元市城郊某學校附近連發(fā)持刀強奸案,多位女生受害。廣元警方快速出擊,終于覓獲狼蹤擒住淫賊。令警方意外的是,歹徒竟將所犯罪行寫入其《情感回憶錄》中。
持刀劫持拍下裸照相威脅
12月18日上午,一位張姓家長來到廣元市公安局市中區(qū)分局刑警大隊報案,稱自己16
歲的女兒玫玫12日早晨6點多上學時,在學校附近一條小道被歹徒持刀劫持到30公里外的寶輪鎮(zhèn)三家小旅館內(nèi)猥褻、強奸。據(jù)張姓家長講,女兒稱在前兩個小旅館里曾奮力反抗并大聲呼救,招來服務(wù)員上門詢問,但最終被歹徒以“我們是夫妻”搪塞過去。到第三個小旅店時,玫玫雖仍強烈反抗,但終因人小力弱,慘遭強奸。該男子還用手機拍下了她多幅裸照,威脅不準報案,否則將把裸照發(fā)到網(wǎng)上去……
接報后,刑警隊員們迅速展開偵查。20日上午,又一個強奸案受害人前來報案。受害女孩名叫露露,跟玫玫是校友,她也是在同一條小道上遭遇歹徒的。露露說,19日晚6點左右,她從小路經(jīng)過,被一黑瘦男子用刀劫持到南河城區(qū)一小旅館強奸……
根據(jù)兩案受害人陳述,刑警初步判定歹徒為同一人,決定將兩起強奸案并案偵查。
電話尋蹤修車店抓獲歹徒
玫玫還給警方提供了一條有價值的線索:歹徒曾詢問過她的姓名、QQ號、學校寢室電話,由于異常緊張,她便照實說了,后來歹徒曾打電話到學校寢室找她,再一次威脅不準報警。
按照玫玫提供的通話時間,警方拿到了玫玫所在寢室的電話通話單,很快鎖定了一個手機號碼。通過摸排,該手機持有者為廣元市元壩區(qū)昭化鎮(zhèn)鴨浮村的羅仕偉。很快,羅仕偉的相關(guān)情況反饋到刑警大隊,此人26歲,在元壩區(qū)昭化鎮(zhèn)街道開有一間汽車修理店。羅曾與玫玫所在學校一女生耍過朋友,因女方父母激烈反對,兩家有過糾紛。羅的體貌特征與受害人描述的基本相符。
23日17時許,在羅仕偉的修車店內(nèi),刑警將其擋獲。羅將最近3起(12月16日晚7點左右,羅在同一地點劫持一女生強奸,該女生未報案)強奸案一一供述。隨后,羅仕偉被刑拘。
寫回憶錄無恥記下每次罪行
民警在羅仕偉身上收繳了其用于作案的一把小刀,在羅的住所,民警還發(fā)現(xiàn)了羅仕偉近期“創(chuàng)作”的多篇《情感回憶錄》,近期3起強奸案赫然寫入其中,如何劫持,在哪里作案“搞定”都有詳細記載。此外,羅還有一本特殊的通訊錄,上面記錄著二三十個女性的名字、QQ號、手機號碼及家庭電話號碼,警方從其手機通話單上發(fā)現(xiàn),羅與通訊錄上的大部分號碼有過聯(lián)系。
羅仕偉為什么會埋伏在某學校周圍連連對該校女生下手?記者翻閱其錯別字、病句連連的“回憶錄”,發(fā)現(xiàn)了一些蛛絲馬跡。其在開篇部分寫道:他本是一個有為青年,2002年3月,因在修車店氣割作業(yè)中,汽油桶爆炸,傷及臉部,致使情路艱難。2004年12月,他與玫玫所在學校一女生戀愛,對方自愿為其放棄學業(yè),但今年8月女方父親知道后,強迫女兒與他分了手,使他備受打擊。因女方在戀愛期間花費了羅7000多元錢,羅深感自己上當受騙,尋思一定要女方“賠償自己10000元,否則就來個魚死網(wǎng)破”。
在羅仕偉的《情感回憶錄》最后,寫下了他下一個劫持作案目標:某通訊公司營業(yè)廳一位服務(wù)員,羅仕偉厚顏無恥地寫道:“不知那位服務(wù)員是小姐還是大姐,如好好配合本人的工作呢,我們還好商量,不然的話,來個玉石俱焚,也不是不可以的……”
警方提示遇劫持瞅準機會報警
在案件偵查中,刑警們發(fā)現(xiàn),16歲的玫玫在被劫持到30公里外的地方強奸時,曾多次轉(zhuǎn)車,并且在大街上、旅店登記室、在房間里服務(wù)員詢問時,曾有多次機會呼救報警,但由于玫玫膽小怕事,錯失了逃脫魔掌的機會。
警方提醒,如果在偏僻地方不幸被劫持,首先不要驚慌,不要亂喊亂叫激怒劫持者。到了大街上或鬧市區(qū),則應(yīng)找準機會擺脫劫持者控制并大膽呼救報警。文/圖涂志明
記者青興海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