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分局獲悉,隨著我國經濟發(fā)展和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對外經貿往來日益頻繁,為便利企業(yè)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活動,進一步簡化出口收匯核銷手續(xù),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日前聯合發(fā)布《關于旅游購物商品出口退出外匯核銷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旅游購物商
品報關不需要再使用出口收匯核單。
據了解,此次《通知》將“旅游購物商品“海關監(jiān)管方式列入“不需要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監(jiān)管方式”,以旅游購物商品貿易方式出口報關的,海關不再驗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不再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外匯指定銀行不得為出口單位旅游購物項下收(結)匯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
此次《通知》還指出,旅游購物項下收(結)匯不得用于其他貿易方式的出口收匯核銷;對于已在外匯局系統中的旅游購物項下出口未核銷的數據,不再需出口單位進行出口收匯核銷報告。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分局相關人士介紹,此次對出口收匯核銷政策的調整,進一步簡化了企業(yè)出口收匯核銷手續(xù),有利于企業(yè)日常貿易活動的開展,是完善外匯服務管理的一項新舉措。
(本報記者 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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