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本是人生一大悲劇。但昨日在江北區(qū)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離婚案,可能會讓人大跌眼鏡,離婚過后,曾經是一條繩上的螞蚱相互嘻哈打笑,完全不是想象中的樣子,兩人均表示,離婚了兩人關系會更好。
而離婚的導火索,女方直言不諱:他“那方面”太強了。
庭上雙方沒
有爭執(zhí)
昨日的這場離婚官司,是記者見到的離婚官司中最特別的一個,期間看不到對財產問題的爭執(zhí)。
1989年,江北市民張雅(化名)與劉成(化名)結婚了。次年,兩人有了一個兒子。妻子張雅見兒子已長大,遂將一紙訴狀遞上法庭,要求離婚。
法庭上,張雅始終端正坐著,溫言細語地陳述自己的觀點,而坐在她對面的劉成則始終側身坐著面向法官。
劉成同意離婚,他主動要求撫養(yǎng)兒子,并且不要張雅給撫養(yǎng)費,稱:“張雅她有啥子錢嘛,我養(yǎng)就行了。離了婚,我還要每月給張雅1000元錢。沒有零花錢,張雅說一聲就是了,我一定給”。
法官問雙方有否債務,劉成稱,張雅的舅舅曾借了一兩萬,但他就當沒借,并請法官不要考慮這筆債務的分割,就當沒有。
法官又問雙方有沒有財產,兩人都說沒有。本離婚案,雙方被調解離婚。
因為“那方面”離婚
庭審結束后,兩人有說有笑,一同接受了記者的采訪,這與其他離婚案截然不同。
劉成稱,他們其實夫妻關系還可以,但張雅笑道:“可以,可以還來離婚嗎。但是離婚了我們兩人的關系還會更好點。”劉成點頭稱是。
張雅稱,他們沒有什么共同語言,平時也沒有什么話說,這其實很讓人受不了。早在10年前,她就有離婚的想法,但想到孩子還小,就忍了。但現在孩子長大了,她不得不這樣做了。
對于離婚的導火索,張雅開始有點不好意思,后來才說起,去年她在做了子宮、卵巢切除術后,已經沒有“那方面”的想法。她不想做愛,但劉成卻太強了,她受不了。
旁邊的劉成插話道,原來她嫌時間太短,現在又嫌時間太長,不好將就。
據張雅介紹,之所以沒到民政局去協(xié)議離婚,那是因為劉成一直不同意,直到開庭前一天,兩人長談了一下午,劉成終于同意了。
采訪過程中,劉成的電話信號不好,向張雅借電話打,張雅還主動為他撥了號碼。(文創(chuà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