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老板親自到村里招工,幾名四川婦女滿懷希望地跟隨老板出來賺錢,卻不想老板介紹給她們的工作是做“小姐”。近日,即墨法院審理了一起以招工為名欺騙婦女,企圖強迫做“小姐”引發(fā)的非法拘禁案件,并做出了一審判決。
即墨市民李某聽說如今介紹婦女到“
洗浴中心”或“洗頭房”做“小姐”大有油水可賺,與他人經(jīng)預謀后,在2004年6月遠赴我國西南地區(qū),以優(yōu)厚的招工條件將三名四川婦女帶到即墨。隨后,勸說她們當“小姐”。三婦女堅決不同意。李某只好先將她們看管起來。此后,三名婦女曾多次試圖逃走,但都因看管太緊,未能如愿。為避免煮熟的鴨子飛了,李某又多次變換地點。2004年7月某晚,一名婦女生病,怕事情鬧大,李某只好同意其外出就診。借看病的機會,這名婦女偷偷撥打了“110”報警。公安機關(guān)接報后,立即組織人員開展營救行動,并于當晚將李某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構(gòu)成非法拘禁罪。因其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系初犯,遂判決其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程凱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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