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海林)有關部門將對卡拉OK廳使用音樂電視作品收取使用費,具體收費工作近期將在全國陸續(xù)展開。這是記者昨天從國家版權局獲得的消息。
記者昨天從國家版權局獲悉,國家版權局近日已經批復同意由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按照國家版權局公告的收費標準,對卡拉OK廳使用音樂電
視作品收取使用費。
據介紹,自2003年以來,唱片公司狀告卡拉OK經營者侵權的案件在全國范圍內頻繁出現,并且已經從法律糾紛轉變?yōu)檎、媒體和大眾共同關注的焦點問題,卡拉OK和盜版、網絡非法下載等都被視為著作權侵權行為的“高發(fā)地帶”。為此,著作權權利人、卡拉OK業(yè)者、有關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等都希望盡快通過音樂和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全面解決卡拉OK歌廳使用音樂電視的版權問題。
據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有關人員介紹,他們正在根據國家版權局的要求制定詳細的收費工作方案。具體收費標準國家版權局將于近期正式公告。
責任編輯:穆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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