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沈陽大街上兩名中年男子公開叫賣妻子乳房,記者詢問價錢,對方卻答非所問:“沒有辦法,實在沒錢了,兒子上大學(xué)還等著交錢呢!”。記者最終追問到實情:“我并不是真想賣老婆的乳房,我就是想吸引別人的注意,幫我們討回打工錢!”
為討薪要賣妻乳房
本報訊 (記者 劉強 攝影 沈生)
9月11日下午,沈河區(qū)中山路上兩名中年男子的行為,吸引了路人的眼球,一名矮個兒男子手舉一張“廣告”,上面赫然寫著“出賣妻子乳房”幾個大字!這到底是怎么回事?接到讀者電話后,記者趕往事發(fā)地點采訪。
男子怪行 路人不滿
當(dāng)天下午3時左右,幾位市民撥打本報熱線電話,稱有兩名中年男子公開叫賣“妻子乳房”。其中一名女讀者情緒激動地告訴記者,她在中山路看到那個男人打著“出賣妻子乳房“的廣告”后,覺得那個男人非!盁o恥”。她氣憤地說:“我沒弄白他為什么要那么做,那樣做是對她妻子,甚至是對女性的一種侮辱,她有什么權(quán)力叫賣妻子乳房?他這么做是不是違法的?”
當(dāng)記者趕到三經(jīng)街與中山路的交叉路口時,果然看到一名中年男子仍“執(zhí)著”地舉著一張白紙,上面的大字為“出賣妻子乳房廣告”,而小字的內(nèi)容又似乎與“出賣乳房”無關(guān)。記者問那名男子:“怎么個出賣法?”沒想到對方所問非所答:“沒有辦法,實在沒錢了,兒子上大學(xué)還等著交錢呢!”
賣乳是假 討薪是真
記者表明身份后,兩名男子說了實話:“我并不是真想賣老婆的乳房,我就是想吸引別人的注意,幫我們討回打工錢!”原來,二人都是凌源人,他們是為了討要雇主拖欠的工資,才出此下策。
手拿廣告的男子名叫王春奎,他告訴記者,幾個月前,他帶領(lǐng)40多名同鄉(xiāng)在撫順市一個工地干混凝土活和砌磚活,原來說好人工費總額為30.8萬元,他們工作了幾個月卻只拿到11萬多,剩下的近20萬元始終沒要回來。眼見天氣越來越冷,工地沒有給錢的意思,還要清除施工現(xiàn)場。他們找了很多部門,但是沒能解決問題,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們才采取了“特殊手段”。王春奎告訴記者,賣乳房的事情,妻子根本不知情。他是情急之下才想到這樣的辦法,吸引別人的注意。
討薪之路 不該走偏
近一段時間,被拖欠工資的民工爬塔吊、假跳樓的事件時有發(fā)生,一些以自殺相威脅的討薪行為,會被警方處罰,因此一些被欠薪民工又想出了一些花樣引人注意。農(nóng)民工辛苦勞動卻得不到應(yīng)有的報酬,這值得同情,但采取過激和違法的行為,卻不值得提倡。
記者通過咨詢律師了解到,農(nóng)民工如果遇到欠薪,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方案合法解決,根本不必要采用過激行為。
首先,如果是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勞動者勞動工資或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欠工資數(shù)字明確無爭議,可以找用人單位的主要領(lǐng)導(dǎo)或工會組織協(xié)商解決,也可找當(dāng)?shù)貏趧颖O(jiān)察部門調(diào)節(jié)解決。其次,如果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生了爭議,保留好證據(jù),然后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第三,如果是勞動糾紛,則可直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第四,如果發(fā)生工傷,首先在勞動工傷發(fā)生地或用人單位所在的勞動部門認(rèn)定,然后在設(shè)區(qū)的市級勞動部門做工傷評殘,最后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工傷賠償。
責(zé)任編輯:林彥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