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昨發(fā)布相關通知,明確土地增值稅進行清算式繳納的適用范圍
“醞釀了多時的土地增值稅清算制時代看來是真的來了!弊蛱,招商地產(27.3,-1.81,-6.22%)上海分公司一位高層人士感慨,就在昨晚,國稅總局發(fā)布《關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
通知》(下稱《通知》),進一步明確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增值稅進行清算式繳納的適用范圍,以扭轉目前以“預征”為主的土地增值稅繳納現狀。房地產業(yè)內表示,房地產企業(yè)大多項目的開發(fā)成本將增加。
從“預征”步入“清算”時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附著物(即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土地增值稅。
具體稅率為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稅率為30%;增值額占扣除金額50%至100%,稅率40%;增值額占比100%至200%,稅率50%;增值額占比200%以上,稅率為60%。
但是,因為此前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即可扣除項目)的確定方法不詳,又有《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guī)定:由于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目前各地土地增值稅征收多采用預征收制,即便是預征,也是近幾年才真正貫徹的稅種!币晃荒暇╅_發(fā)商稱。同時,因為該稅種為地方稅種,土地增值稅目前在各地的征收標準不一。例如,南京普通商品房預征標準為銷售金額的1%,商鋪為2%,高檔別墅為3%。而上海開發(fā)商則表示,大多數開發(fā)項目的預征額為房屋銷售價格的1%。
但是,根據昨天發(fā)布的《通知》精神,由于細化了清算辦法,以清算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稅的可操作性加強,這將標志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全面迎來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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